【涤心斋-古董兵器研究修复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92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陌刀、鄣刀、横刀——唐刀考+“唐蹀躞七事及佩刀、刀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29 22:5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陌刀、鄣刀、横刀——唐刀考+“唐蹀躞七事及佩刀、刀子”

         唐代制式兵器中的刀制,很长时间以来都是不怎么清晰的。社科院的李锦绣女士发表于1995年第7辑《学人》上的《陌刀与大唐帝国的军事》(以下简称《陌》文)一文,是较早专门论述唐刀的研究论文。
     李锦绣女士文中说,她于1987年整理陈寅格先生读书札记时,发现陈寅格先生在《陈寅恪读书札记?〈新唐书〉之部》卷九二阚稜传中批云:“唐玄宗时李嗣真(业)等始以陌刀著,然则陌刀殆始于此邪?俟考。”始不解先生何以特意关注陌刀,多年思索后作此文,对陌刀进行了讨论。

文章的重点,是对唐代军中陌刀的应用和思路进行讨论,李锦绣女士揣测这可为陈寅格先生“种族与文化”学说的一个组成部分,即“陌刀是汉民族与善骑射的游牧族战争中改变自己马少不精的劣势、发挥步兵多优势的关键兵器”。由于论证重点所在,文章因此对陌刀及其他刀的形制,未予以深究,只确认陌刀为一种长刀。
     唐代军队配备的制式用刀,现在可供研究的文献史料并不是很多。引用最多的,是唐开元时期由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的《唐六典》,其卷十六“卫尉宗正寺”下的“武库令”条记曰:武库令掌藏天下之兵仗器械,辨其名数,以备国用;丞为之贰。……刀之制有四:一曰仪刀,二曰鄣刀,三曰横刀,四曰陌刀。(《释名》曰:刀末曰锋,其本曰环。)今仪刀盖古班剑之类,晋、宋已来谓之御刀,后魏曰长刀,皆施龙凤环;至隋,谓之仪刀,装以金银,羽仪所执。鄣刀盖用鄣身以御敌。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名亦起于隋。陌刀,长刀也,步兵所持,盖古之断马剑。
     这是目前掌握的文献中,对唐制四刀最直接、最明确的定义。在日本平安时代的《和名类聚抄》中,又注“仪刀”名也为“长刀”、“银装长刀”、“细刀”,李女士认为“细刀、长刀、仪刀、银装长刀都是指充羽仪之用的仪刀”,此说为是。
    总之,就目前来看,唐四刀中的仪刀形制,应该是我们知道得最明确的,因其特征明显极易分辨。在数量众多的唐墓壁画及画像砖上,都有着官员、武士持这种环首仪刀的图象,如唐长乐公主墓甬道壁画中,其带甲武士和不带甲的护卫佩带的就均是这种环首仪刀,完全符合《唐六典》“羽仪所执”的记载。仪刀的出土实物也不少,如1991年于陕西长安县唐代窦皓墓出土的水晶坠金柄饰仪刀等。



     故对于仪刀的认定,目前是最没有疑义也最容易的。
一,陌刀
      唐陌刀,除少量文献记载外,迄今未见实物。不过我以为这是因没有标准器可供参考、甄别之故,未必真的是从未有实物面世。没有标准器,意味着即使有壁画等图象存在或实物面世,我们也无从分辨,因此这是唐四刀中较难甄别的一个。也许要等有朝一日发现带铭陌刀或有其他确凿的证据后,方能盖棺定论。
      陌刀之名,应和它的使用方式有关。
      陌者,横路也。按《说文新附》云:“路东西为陌,南北为阡”,陌就是东西向道路。古人以南面为尊,如《论语》说“雍也可以南面”,南面向则南北为纵,东西为横,陌路即横道。而汉《释名》说束发巾时曾道:“绡头……或曰帞头,言其从后横陌而前也。齐人谓之?。”从诸书记载来看,陌刀在使用时,都有一显著特征,就是“如墙而进”、“堵进”,也就陌刀手横列而出,像一堵墙壁那样自后向前横向推进,正如戴束发巾那般“从后横陌而前”,余以为由是古人遂谓之陌刀。此当为陌刀名之由来。
      在对陌刀的论证中,新旧唐书里的《李嗣业传》是用得较多的,《新唐书》曰: 李嗣业……长七尺,膂力绝众。应募安西,军中初用陌刀,而嗣业尤善,每战必为先锋,所向摧北……安禄山反,肃宗追之……即袒持长刀,大呼出阵前,杀数十人,阵复整。步卒二千以陌刀、长柯斧堵进,所向无前。
     《旧唐书》则道: 天宝初,随募至安西,频经战斗。于时诸军初用陌刀,咸推嗣业为能。每为队头,所向必陷……天宝七载……选嗣业与郎将田珍为左右陌刀将……至德二年九月……嗣业乃脱衣徒搏,执长刀立于阵前大呼,当嗣业刀者,人马俱碎,杀十数人,阵容方驻。前军之士尽执长刀而出,如墙而进。
      陌刀为一种形制长大的步兵使用兵刃,这是没有疑问的。除《唐六典》说其为步兵用长刀之外,《新唐书?李嗣业传》及《旧唐书?裴行俭传》中关于使用陌刀的记载,也都明确表明其由步兵使用,这与《唐六典》所记完全一致。
      就个人观点而言,我以为“陌刀”一物,是一种形制巨大的短柄长剑,而不是长柄大刀。所谓长、短柄,我想将柄长于刀身者视为长柄,柄短于刀身视为短柄,应是个没问题的定义。 之所以说陌刀是短柄长剑,首先是因《新唐书?裴行俭传》写李嗣业、裴行俭事迹时道:先是,嗣业馈粮,数为虏钞。行俭曰:“以谋制敌可也。”因诈为粮车三百乘,车伏壮士五辈,赍陌刀、劲弩,以赢兵挽进,又伏精兵踵其后。虏果掠车,赢兵走险。方取粮车中,而壮士突出,伏兵至,杀获几尽。自是粮车无敢近者。
      按此处所言,李、裴二人以一千五百名壮士携陌刀、劲弩藏粮车中,故意为敌所掠,然后在敌人开车取粮时突然杀出,配合跟进的精兵全歼敌人,仿佛特洛伊木马故事。裴行俭此计,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可对陌刀进行推断的有用信息。
      按一驾粮车仅藏壮士五人,哪怕人与甲仗累计为两百斤一人,此车载重也不过千斤以内。一袋百斤重的大米有多大体积我们都知道,此一车仅十包米载重而已,哪怕考虑粮车可以不满负荷,加大一倍容差至两千斤,也才二十包米的容量。另外考虑到驱动粮车的动力问题,可以肯定车载重不可能过大,因此车长最多两米余,不会超过三米,差不多应是一张标准双人床大小有余。而且如粮车的体积与重量相差过大,显然会因载重与大小严重不符被发现,故其车不能大也不可大。 若此,如陌刀是像矛、槊那样的长柄武器的话,其长度显然太大,无法匿于粮车中不被发现、然后又在开车的瞬间突然杀出。如是双手持的短柄长剑,则完全符合人、兵藏于车中而不被发现,又能在敌人开车时突然杀出这些特定条件。 再考虑到还必须给陌刀手们留下执兵杀出粮车的活动余地,故我认为陌刀尺寸比较合理判断,大约是两米左右,至长不会超过三米。

      二,唐人诗曰:“安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又有“尝闻断马剑,每壮朱云贤”云云。上方者,即尚方也。史有汉吏朱云请尚方剑事,出自《汉书》,其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上大怒。”而东汉荀悦所著之《汉纪》,则谓其所请者乃“断马剑”,在《四库全书》总目中,诸人均以荀悦说为是。由此可知《唐六典》所说的“古之断马剑”,于古乃尚方之物。
      虽然尚方物自古有赐臣下为用之例,断马剑到隋唐也已发展成为一种数量稀少,为特殊兵种使用的列装武器,但尚方剑是长柄大剑的可能性却极小,甚至可说完全没这个可能。盖其一,汉代无长柄刀、剑之形制,只有短柄长剑,中国古兵器中的制式长柄刀剑,要到宋朝才出现,这是公论也是常识。其二,尚方剑乃代表皇帝威仪、臣下所奉之物,断无沦为长柄大剑之理。其三,此断马剑的形制,到了隋唐时期必然未有大变,不然,唐人无由云其“盖古之断马剑”也。
因此,身为传承汉代尚方物断马剑形制的唐陌刀,必然是短柄长剑。

      三,《旧唐书?阚棱传》有记曰:“(棱)善用大刀,长一丈,施两刃,名为拍刃。每一举,辄毙数人,前无当者。”《新唐书》中,“拍刃”作“拍刀”。很多人猜测这种所谓的拍刀,就是唐陌刀,李锦绣女士也持此说。
这种猜测,我认为是正确的。
按《说文》对“拍”字作如是说:“本作𢫦。拊也”;宋《集韵》则说“拍”字音为“莫白切,音陌。击也。亦与𢫦同。”又《南史?王敬则传》有“善拍张,宋帝使跳刀,接无不中,仍抚髀拍张”之记载,此“拍张”乃当时胡人的一种徒手搏击游戏。
      综上,“拍”字有“击”的意思,与“𢫦”字通,可读“陌”音。是以阚棱的“拍刀”,是一种可读为“陌刀”、形制长大、两面有刃的大剑。因此我想已可以肯定,“陌刀”和“拍刀”就是同一物,史书中出现的记载差异,是因同音字造成的。

      但是此处所记阚棱善用之“拍刀”,长度有一丈之巨。从日本正仓院所藏的二十余枝唐尺单位来看,约三十厘米为一唐尺,唐一丈即今三米。三米长的短柄长剑,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因此不少人据此认为,拍刀,也就是陌刀,乃是一种长柄大剑。
      问题在于这个尺寸,是因特写阚棱用的兵器而来,可见其本就是大异寻常之物,故作者才特地于此摹画。如果这是标准大小的兵器,则作者完全没理由特意去强调这个庞大的尺寸,所以阚棱刀乃是他个人使用的特殊兵器,不是标准尺度的兵器。
      另外,在日本的鹿岛神宫,藏有一柄被列为国宝的传世品“黑漆装唐直刀”,这就是一把尺寸巨大的短柄单刃长刀,其刀条长度为259.8cm,如果装上柄木和鞘的话,则长达271cm之巨,合唐尺九尺有余,几与阚棱刀不相上下。(虽然相当部分日本学者都认为是来自中国的唐刀,但亦有少部分日本学者认为是公元704年前后的日本本土仿制品,到目前为止,日本学界对此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而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日本还出现过一种为部分勇士和大将们使用的短柄长刀,名为“大太刀”或 “野太刀”。现在的日本各地,还保存着大量的此类藏品。其中光是这种名为“大太刀”的短柄长刀,长度多在两米以上。目前可见的日本博物馆传世实物中,明确标明为“大太刀”、尺寸最小的两口,刀条全长也均在一米六左右,其余的基本都是两米多近三米长。这类刀大部分按上刀装后,长度超过三米。其中较长如“山金造波文蛭卷大太刀”,又号“祢々切丸”,刃长就达七尺一寸二分(约215.8cm),刀条不含外装全长为一丈一尺三寸二分(约340cm)。而尺寸最大的实战用刀,应该是吉备津神社所藏的大太刀“吉备津丸”。此刀作于1447年,为药师寺的弥五郎久用于二十一岁时请名匠打造的战刀,刃长七尺四寸八分(约227cm),刀条全长一丈二尺四寸六分(约378cm),是把近四米长的巨刀。这还是没有装配刀装时的状态,如按上刀装,足有四米多长。
因此,从隋唐史料及日本那把“黑漆装唐直刀”,还有日本所存的大量“大太刀”实物等一系列情况看,唐陌刀作为一种给特殊兵种配备的、长度为两到三米的短柄长剑,显然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并不算非常特殊,与日本大那些大太刀相比,反倒是属于比较正常的长度了。
      综上所述,陌刀一物,我认为其定义应为唐代步兵用的一种长度为两到三米之间的短柄长剑,而非长柄大刀和长柄大剑。
      不过这并不排除一些特殊人物如部队将领、著名勇士等,会在马上使用此刀。在日本,就有在马上使用大太刀的情况,不少日本古代绘画中都出现了此类画面。这些勇士的身边,还有专门为他们扛刀的侍从,因为这种长度的刀,是无法一个人将其从刀鞘中抽出来的。
      只是无独有偶,日本这种大太刀和我国的唐陌刀一样,都在很短的一个时间段内于战场上昙花一现,便迅速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我认为两国之间共同存在的这种大尺寸刀剑快速消失状况,与这类兵器应用起来相当困难、尺寸太大又导致制造难度很高这两点,有直接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间接原因,如战马数量和产地控制等等,在此就不做论述了


二,鄣刀与横刀
    唐代的鄣刀和横刀,在很多唐刀讨论文章中,相当部分人以日本正仓院及四天王寺等处的传世隋唐刀为实物范例,以《唐六典》中的“鄣刀盖用鄣身以御敌。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这两句释义为基础,将正仓院所藏的“金银佃庄唐大刀”及其它隋唐大刀定义为横刀,而将鄣刀定义为防身短刀。
    我以为这显然是个错误的观点。


    一,鄣刀,从《唐六典》释义其为“盖用鄣身以御敌”来看,“鄣”字当通“障”,这两字在古代本就是通的。汉《说文》即云鄣“与障同”,《康熙字典》中则说其也“谓塞上要险处,筑城以为鄣蔽”,又譬如还有“一叶障目”之用法等。因此这个“鄣”字既有阻隔之意,又有蔽护、屏障的意思。而从“鄣身以御敌”这整句话看,鄣刀的功用就是蔽护自身,御敌于外。 很多人因“鄣身”二字,就直接将其解释为护身用的短刀,显然是不合适的。首先这种解释,无法完整体现“鄣身”的意思,无论是阻隔还是蔽护,首先刀要能“鄣”身,这是有遮挡、屏障意思在内的,即以刀为屏障将身体遮护于刀后,短刀最多只能阻敌,显然没屏障、遮护身体之功能。
    二,这样解释,还遗漏了后边“御敌”二字。鄣刀是部队配备的制式兵器,其首先应具备的功能就是杀敌,且已明言此刀是用来“鄣身”、“御敌”的,自然要能对得阵御得敌,因此鄣刀必不会短,而且应该很长大,不然无以蔽身而御敌。
    三,匕首类的小刀,其杀伤之小和功能之单一,使得其对军队及战争的价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没理由也不可能将其列为唐军仅有的四种主战刀具,并予以专门记载。而且从史料上看,虽然军队当可能配备短刀,但除了仪仗及礼仪用品外,似也未见有将防身匕首专门列入军队制式武装并予以记载的。我们目前能见到的少量关于匕首类武器的记载,大都由零散的事件记载而来,如刺客列传等,这些都不是专写制式武器,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故余以为“鄣刀”一物,是军用制式短柄长刀,而不是防身用的匕首类短刀。这一点,还可自下面对横刀及蹀躞七事的论述中得到进一步证实,而且类似匕首的短刀在唐代另有其物。
    横刀,横者,闲木也。本义为门户下的那根横木,又有侧的意思。而“佩刀也,兵士所佩”这句话,并不是说兵士佩的是横刀,而是说横刀是兵士佩的刀。看起来这两说似乎没什么区别,可实际上差异相当大,之所以“鄣刀”、“横刀”定义会出现错误,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个差异。
    事实上,唐“横刀”之形制,在留存了数柄传世隋唐刀及相当数量隋唐刀实物的日本,一直是相当清楚的。而且“横刀”一物,于日本史料及历朝和当代学者的所有著述中,也都公认其为中国传来,之后日本因之,这是没有争论的一个共识。
    中日两国,隔海相望,文化上有极紧密甚至有些是传承的关系。然因地理、语言之隔阂,多年来在历史等文化领域交流并不通畅,因此日本不少很常见的与中国有关的史料文献,长期以来并不为中国重视。故现在的日本虽然不存在“令严不许传中国”之现象,而且还一直在努力收集、整理中国的历史文献,但对中国而言,在日本与中国有关的文献资料,却依然颇多“先王大典藏夷貊,苍波浩荡无通津”之感。
    目前存于日本,身份确定为来自中国且著名的隋唐传世刀剑,,有四天王寺藏的七星剑、丙子椒林剑,正仓院藏的水龙剑、金银佃庄唐大刀、宝石银饰唐短刀等,为数不少。不过上举那三口名为剑的,其实都是刀,并非真正的剑。七星、丙子椒林两口乃隋刀,是日本圣德太子佩刀;水龙则是唐刀,为日本圣武天皇佩刀。
    至于将刀叫做剑,盖因古代日本以剑为贵之故,这在日本是习以为常之事。如日本最古老的史书、自和铜五年(712年)开始编写的《古事记》里,凡涉及神性之刀剑,多以剑名以尊显其高贵。《古事记》的上卷,主要内容是日本上古神话及创世传说,有神与日本列岛之由来、初代天皇诞生等等,此卷中就很多时候刀剑不分,且神及初代天皇之刀剑多以剑名,如十拳剑、草那云剑、神度剑等等,亦有将神及天皇所佩刀剑概称为“御刀”云云。
    以此故,七星、丙子椒林、水龙这三口皇家佩刀,后代亦循惯例称之为剑,显其尊崇。其中为圣武天皇所佩的的水龙剑,原形制是一柄唐代杖鞘刀,后为明治天皇所爱,特意重制剑鞘而服之,名为“水龙剑”。有意思的是,明治用此刀,乃是向正仓院借的刀,并不算他所有,只有鞘是他的。
   《古事记》的中卷和下卷,主要记载的是皇室系谱和历代天皇事迹,基本是当时人记当时事了。因此从中卷起,记载中对刀的称呼及分类也变得很精确,出现的有剑、刀、大刀、横刀、纽小刀(小刀)等,这些称谓都分指不同的种类,而其中的横刀与其他刀,尤其是与大刀的界线十分清楚,无混用现象出现(2)。

    这些日本的文字记载说明,在日本,横刀是与刀、大刀有区别的一个独立品种。而能证明唐横刀形制的最关键也最直接的证据,则是《国家珍宝帐》内有关正仓院御物来历的《东大寺献物帐》,及存于正仓院内的传世品“金银庄横刀”。
    在《东大寺献物帐》中,有一份日本天平胜宝八年(756年)六月二十一日,也就是唐玄宗开元十五年,日本皇室给东大寺供奉珍宝的清单记载,其曰: 太上天皇舍国家珍宝等入东大寺愿文,皇太后御制。 ……(愿文、其它礼品略)
    [附笺]横刀一口。刃长一尺四寸七分,锋者偏刃,紫檀把以犀角裹头,又以铁约其上,以金镂铁上。眼及扼鞘尾以铁裹金镂之,但带执用银作以金镂之。鞘缠藤,紫组悬,紫皮带执,黑紫罗带,黑紫紬袋绯绫里。
    右一口者,太政太臣之家设新室宴之日,天皇亲临,皇太子奉舞,太臣寿赠(彼日皇太子者,即平城宫御宇、后太上天皇也)。

此为《国家珍宝帐》关于“横刀”的文字记载。《国家珍宝帐》中记载的刀剑种类繁多,但均与上举记载一样,各种刀的分类、尺寸、形制、外装饰记载都极为详尽。如“唐大刀”和“唐样大刀”就分得极清楚,盖一为传自隋唐,一为日本仿制,故分别名之。另亦有“高丽样大刀”,及金漆银铜作大刀、金漆铜作大刀、金铜作大刀、黑作大刀等。
在尺寸上,记载中凡名为大刀者,都是刃长在两尺以上的直身刀,有的甚至长达三尺,这也符合日本刀的分类法则(3)。

(3)在日本刀分类法则中,刀一般指刃长两尺或以上的刀,也叫打刀,刃长两尺以下的为胁差。太刀则是指悬挂方式为刃朝地面,铭切在外侧,刃长两尺或以上的刀。无铭情况下,以刀姿刀形为判断标准。大刀,指上古和隋唐时期的直身长刀,以及日本仿造的、与隋唐直身刀形制相近的日本刀,如头椎大刀、唐大刀、唐样大刀等。
   而其中惟“横刀”一物,刃长仅尺半,与诸大刀两尺多的刃长相去甚远。日本目前所存名为“横刀”、又与中国隋唐时间一致的传世实物,是正仓院中仓八号藏品之一的“金银庄横刀”,也叫“金银平脱横刀”。

    这把刀,与《东大寺献物帐》中天平胜宝八年六月由日本皇室供奉给东大寺的那口横刀,尺寸不一,装饰也不一,并非同一口刀。此刀连鞘全长54.4cm,刃长34.6cm,茎长12.6cm,把长14.8cm,鞘长39cm。其全长与把长、鞘长总和略有所出入,是因把、鞘之间尚有镡和切羽相隔之故。
    按日本刀剑寸法,此横刀的刃长为一尺一寸五分三厘,这与诸大刀的刃长差异较大,但与珍宝帐中记载的“横刀”及“佩刀”的形制与长度,却是一致的(3)。

(1)日本保存的其它名为“横刀”的刀剑实物数量也不少,但除正仓院外,其余的传世“横刀”,时代早的也多为室町时期产物,以后各时期也一直都有名为“横刀”的这一刀剑种类存在,个中代表以“玉缠横刀”为最,其已成为皇室及神的象征性物品。无论从形制还是功能等各方面看,这些所谓“横刀”都是一种在日本本地演进后的衍生品种,与七世纪前后隋唐、奈良时期的“横刀”已完全不是同一种类了,故不在此讨论。
    除正仓院保存的这口传世横刀外,日本尚有一些出土的同期横刀实物,如北海道北大博物馆所藏的“金铜庄丝卷横刀”与“黑作横刀”等,其含外装的长度均只有70 cm有余,不到80 cm。
    因此,有关横刀尺寸应小于普通两尺以上唐大刀这点,已分别有文字记载及多例实物存在可证,且实物形制与文字记载也完全吻合可互为印证,当可确认无疑。
    另外值得一提并可列为旁证的是,在众多日本学者的著述中,无论是考古还是文献研究者,均以横刀的佩带方式为横于腰间、长度较短为其两大构成要素(这倒可以为探讨横刀名之由来提供相当的参考),此在日本学界已是一普遍认识。还有些日本学者,甚至干脆认为横刀是日本胁差的始祖。由于这类著述相当繁多且易得,就不一一引述了。
除日本外,能证明唐四刀中的“横刀”是短刀的史料,在中国也幸存了一条。其虽非直接证据,但却是个反证,能与上述横刀乃小于两尺大刀的短刀之考互为正反,证实这一观点。
   据《新唐书?王及善传》载,唐将王君愕从唐太宗征高丽战死,其子王及善袭封邢国公。后为唐高宗所赏识,除右千牛卫将军,高宗对其言道:“以尔忠谨,故擢三品要职。群臣非搜辟,不得至朕所。尔佩大横刀在朕侧,亦知此官贵乎?”
   按唐书所记,左、右千牛卫为唐皇室的侍卫部队,武器以弓为主,同时掌管京中各类武器。高宗既曰“大横刀”,以常理推之,“横刀”一物本不大。再结合《唐六典》说横刀为“兵士所佩”之说,则可知千牛卫兵士所服之“横刀”不大,惟有王及善这等千牛卫将军身份,方能服尺寸异于普通“横刀”的“大横刀”近侍皇帝,故高宗强调说你能佩大横刀在朕侧,可“知此官贵乎”。此亦说明佩带大尺寸刀具近侍皇帝,乃当时极高的荣耀,一般近皇帝身侍卫者,佩带的当为比较短的刀,也就是普通横刀。

    另外,李锦绣女士在《陌》文中说:“府兵战士自备横刀,宿卫时常佩横刀,唐横刀是兵土普遍所佩之刀。但横刀与陌刀不同,它不是重兵器,私家可拥有。”同时她还认为《唐律疏议》中说“私家合有的兵器有弓箭刀楯”,是“指陌刀之外的另外三种刀,更多的是指横刀”,并引日本《大谷文书集成》中的《唐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为证,证实横刀可私人拥有,且是唐政(蟹)府允许民间自由买卖的兵器。
    李锦绣女士的这些观点和论证,都支持横刀是刃长不超过两尺的比较短的战刀的这一特征。
    陌刀是毫无疑问的大杀器;仪刀则为羽仪所执,又其用规范和范畴;鄣刀是军中主战刀,矛、矟是主战长兵,具装是骑兵重甲,甲、弩亦为军用主战武备,这些禁之合乎常理。而唐政(蟹)府不禁民间拥有横刀,甚至还允许其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其原因只能是它的杀伤不如其它三刀。而要使横刀的杀伤力不如其它三刀,唯一的可能就是它的长度不如其它三刀,别无他解。
    我想,到这里其实已完全可以下结论说,标准的唐横刀,是一种兵士所佩、刃长不超过两尺,一般刃长在尺半左右的较短的制式刀。如参照《国家珍宝帐》的记载及“金银庄横刀”和其它横刀、唐大刀的尺寸推测,全部安装好刀装以后横刀总长度,应在50到80cm之间,也就是唐尺一尺半到两尺余。因为“金银庄横刀”的茎长约13cm,各唐大刀的茎长大约在16~27cm之间,如果横刀的规范是刃长在30cm到60cm之间,那么其长度最多只能到80厘米多点,合两尺多。而刃长小于一尺的,在日本属于匕首类,不视为刀,且其形制和外装也都与刀类完全不同,在中国亦差不多如此。
    在确认了横刀是较短的佩刀后,日本正仓院所存的“金银佃庄唐大刀”和“水龙剑”的正确身份,亦迎刃而解。这些经常被误认为是横刀,柄后无环、刃长两尺以上的唐大刀(七星、丙子椒林两口是隋刀),就是唐代军中的另一主战刀具鄣刀,而且也只能是鄣刀了。
    另外,我在查阅史料时,对《唐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的大谷三O八四文书中出现的横刀名称,曾一度感到很困惑,很长一段时间内未能寻找到合理的解释。其曰: 镔横刀壹口,输石铰,上直钱贰阡伍伯文……钢横刀壹口,白铁铰,上直钱玖伯文;次捌伯文;下柒伯文。
    输石就是黄铜,当时中国能产一部分,但相当部分是自西域进口。镔铁则几乎全自西域进口,因此这一估案中,进口材料制造的输石铰镔横刀价格,远高于全部采用国产材料的白铁铰钢横刀(有关输石的输入、生产及横刀价格等问题,可参见本书第三章《颠峰神话:唐刀和文化传承》)。
    不过这并非我困惑的地方,我困惑的是这个“输石铰”、“白铁铰”是什么东西,何以会出现这里。
   “铰”字,自古以来,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剪刀或剪的意思。《正字通》虽然有解释说:“铰,今凡刀柄、鞍首皆有钉铰”,与刀具有了关系,但一来此书成书年代甚晚,成于明崇祯末,且其说的是“今凡刀柄、鞍首皆有钉铰”,则明末如此定义,未必唐代就也是如此称呼。二来如果此物只是刀柄上金属钉(我国俗称手花,日本叫目贯),则其物过小,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材料用量上考虑,都不可能地被特意注出,而且还与刀本身并列,这个地位对只是刀柄上的金属钉来说,显然太重了。要达到这个地步,至少其材料的用量要足以改变价格,在外形上也要有足够的地位。

     很久以后,有次在查阅日本考古资料时,看见福岛县文化财产中心白河馆2001年度的《研究论考》,这个困惑才豁然而解。
福岛县曾组织人员在对福岛县笊内古墓群出土的一系列文物进行复原和复制,而其中有项内容,是由押元信幸先生对笊内26号横穴墓出土的大刀进行复制(4)。
(4)福岛县文化财产中心白河馆2001年度《研究论考——福岛县内出土古坟时代金工遗物の研究》:笊内26号横穴墓出土大刀の復元経過について(押元信幸),227页。
在看见刀上的“足金具”(日本刀形制中,鞘上的挂装具名字。我国对此物的称呼,一般为“挂耳”,没有统一的特定名称)实物及复原品图片的一瞬间,我觉得已不需要再做什么考证和解释了,因为除了没有刀刃不能开合,这和剪刀就是同一件东西。


    而正仓院“金银庄横刀”上足金具的结构与形制,也与笊内26号横穴墓出土的大刀配件几乎完全一致,只不过为双足,在装饰性上也远胜笊内墓出土的大刀,为纯金所制。
    如果再与日本现存的隋唐时期其它来源详尽、记载名为“横刀”及“唐大刀”的鞘装实物进行比较的话,我们很容易就可发现,凡是名为大刀者,其足金具均为“山形金”形制,而名为横刀的,足金具则均为铰形单足或双足形制。这种形制,完全吻合横刀是横佩于腰间的悬挂方式。
    另外,日本现存的数口传世唐大刀外装中,足金具均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实用功能外,都无一例外被极大装饰化。尤其是正仓院的“金银佃庄唐大刀”,其纯银所制的足金具不但体形庞大,而且工艺极其复杂,还镶嵌了数种宝石。这种庞大的山形足金具,日本称为“山形金”,以区别于一般足金具,这也是日本刀分类法则中对大刀和饰太刀上这类特殊形制足金具的专有名称。
   因此,大谷文书中横刀上的“输石铰”和“白铁铰”,指的就是这种在刀装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挂装用金属件,也唯有如此,它才会被特别注明。

三,蹀躞七事与佩刀、刀子
   日本正仓院保存的实物和《国家珍宝帐》记载中,除唐大刀和横刀外,还令人感兴趣的是其有大量名为“佩刀”及“刀子”的器具存在,这让我想起了唐书中的相关记载。
   唐朝对官员上朝时佩带的兵器,各时期都有较详细的规范,新旧唐书的《舆服志》中有不少相关记载,如《旧唐书》道: 上元元年八月又制:“一品已下带手巾、算袋,仍佩刀子、砺石,武官欲带者听之……景云中又制,令依上元故事,一品已下带手巾、算袋,其刀子、砺石等许不佩。武官五品已上佩蹀躞七事。七谓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袋等也。
   《新唐书》则曰:至唐高祖……勋官之服,随其品而加佩刀、砺、纷帨……初,职事官三品以上赐金装刀、砺石,一品以下则有手巾、算袋、佩刀、砺石。至睿宗时,罢佩刀、砺石,而武官五品以上佩蹀躞七事,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是也。

    蹀躞,也就是蹀躞带,这是一种源自北方游牧民族的腰带,魏晋起开始在中原地区传播,到隋唐盛行,此后一直延续到宋、辽、金,甚至至明代还依然有零星存在。从唐至辽、金,它都曾是官服套装中的标准用具之一。而从唐永泰公主墓出土的女俑,以及长安县唐韦顼墓出土的石椁画看,当时女子也有佩这种腰带,可见此腰带人人可用。但《新唐书?五行志》又有记曰: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皂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帝与武后笑日:“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蹀躞带”虽然人人可用,但“蹀躞七事”,却是唐代武官的专用装束。不过这个制度先后变动颇多,并非整个唐朝都是如此。

   “蹀躞七事”,也可简称“七事”,如上引太平公主事,张九龄《敕识匿国王书》也道:“今授卿将军,赐物二百疋,锦袍、金钿、七事。”
     这种蹀躞带,上面有很多根悬垂的小皮带,用来挂小物件。唐代的文武官员,依品级和文武序列的不同,各自悬挂不同的物件,而悬挂的均是不同品种的生活日常用具。如文官多有手巾、算袋等,武官则有砺石(磨刀石)、针筒、火石等。另外,文武官员也都曾有带纷帨。纷帨与手巾,是不重复的两件物事。纷帨是擦手布,如《新唐书》:“皇帝帨手取觯”,《通典》:“皇太子及妃俱帨手,以柶扱上钘”、“皇帝帨手,侍中一人进帨巾”等。手巾,从文献记载来看,自晋到南北朝都是拭面用的。如《太平御览》引陈寿《汉名臣奏》云:“闳伏泣失声,太后亲自以手巾拭闳泣””,《世说新语》则有“殷徐语左右:取手巾与谢郎拭面”等。
   
   但“蹀躞七事”里的“契苾真、哕厥”两物是什么,我一直未能考得标准释义。唯知“契苾”为少数民族部落名,这倒是符合蹀躞带是来自北方游牧民族这一特征。研究突厥语的学者,或可从古突厥语这个方向去考究一下,也许能有所得也未可知。
   在唐孙思邈的《备急千金方》中,还有个“治卒呕哕厥逆方”,其它古代医书中亦有类似说法,如“哕厥昏沉”等等,其意为恶心呕吐。故我推测所谓的“哕厥”,很可能是一种专门收纳废弃物的小袋,应该也是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生活用具。若此推测无误,则唐人之生活习惯堪称良好,不但随身携带垃圾袋很卫生很环保,连毛巾都分为擦手、擦面用两种。
   中国自汉代起,对官员带兵器上殿一直是管控极严的。如汉初,文武百官仅萧何一人有带剑上殿的特权,而兴起于晋代的上朝用的所谓“班剑”,其“班”通“斑”,乃是以木为剑形,绘之以文,故谓之“班剑”。到隋,百官上殿,带真剑者解剑于外,其余带像剑,也就是木剑。唐虽无此例,但前所引唐高宗曾说:“群臣非搜辟,不得至朕所。尔佩大横刀在朕侧,亦知此官贵乎?”亦可证群臣非特殊情况不得近皇帝,护卫也只能带较短之横刀,只有个别亲信将领能带尺寸特殊的大横刀,此亦防备之义。
   而七事里的佩刀和刀子,为武官上朝制服的必备配件,显然不可能具备比横刀大或一样的攻击性,且从七事里其他物品都是日常生活用具这一点看,佩刀和刀子也应是生活用具,而不是主要性能为攻击的武器。
   另外,从前引之记载看,七事中的佩刀和刀子,一直都是被分别标列的,这说明两者显然非同一种物品,其形制和功能,还应该有所不同。
   我国出土有各种蹀躞带实物,如内蒙古辽代陈国公主与驸马合葬墓出土的蹀躞带等,从这些实物看,那些悬垂着的小皮带,无论是材质、长宽还是结构,都不适合也不太可能挂装大尺寸物品。并且相当部分出土蹀躞带上,还带有悬挂的物品,其内容包括皮袋、皮盒、刀具、玉饰、金属铰链等。


   这些出土的蹀躞带实物刀具,无一例外地都尺寸不大,有部分带有两口不同的刀,但长度至多仅一尺左右,且都不是匕首,而是餐刀,形制与我国晚清、**时期还在蒙古族及满族人中使用的餐刀几乎完全一致。
   显然,这就是“蹀躞七事”里的“佩刀”和“刀子”,其中略长的那柄餐刀是“佩刀”,短的则是“刀子”。
   之所以我会将“佩刀”和“刀子”如此归类,原因是现存于日本正仓院的十数口隋唐时期的“刀子”,以及《国家珍宝帐》中的有关记载。
“刀子”这个称呼和概念,在《国家珍宝帐》中是很清晰的,同时帐上记载的这些“刀子”,实物尚存不少,其中相当部分是隋唐时期或同期的日本产物。
    在正仓院的北仓四号至九号仓中,共有十四口名为“刀子”的实物传世品,均为《国家珍宝帐》中的记载之物。其名称各异,相互之间的形制亦略有差异,但明显可以分为两类。
    其中标明是圣武天皇用具的“绿牙拨缕把鞘御刀子”和“斑犀把白牙鞘御刀子”为一类。这两口刀都是独立刀具,“绿牙拨缕把鞘御刀子”含鞘、把长度为23cm,刃长7.9cm;“斑犀把白牙鞘御刀子”含鞘、把长度20.8cm,刃长6.7cm。

   在正仓院,还藏有一对名为“银饰嵌宝石唐短刀”的传世刀具,珍宝帐记载此为“橘夫人奉物”,是由圣徳太子妃从唐朝购得再奉纳给寺院的,其形制与圣武天皇的两口刀完全一致。
其它十二口“刀子”,则均为数口小刀共入一鞘,部分带有木头筷子。这些“刀子”,无论是鞘外装形制和结构,还是刀本身形制及长度,都与圣武天皇“斑”、“绿”两刀及“银饰嵌宝石唐短刀”有明显差异,,显然是另一类刀具。
    这些“刀子”的外鞘形制都很特殊,均有多个收纳空间来收纳刀具及筷子,这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如“三合鞘御刀子”、“小三合水角鞘御刀子”“十合鞘御刀子”等。其中凡名为十合鞘的,一般是六把刀子,连收纳的筷子在内合计十样物品;三合鞘则只收纳三把刀子。
   比较一致的是,这些“刀子”的长度都仅有10cm左右,只有圣武天皇“斑”、“绿”两刀及“银饰嵌宝石唐短刀”的一半长。如北仓七的刀子十号“十合鞘御刀子”,共六口刀,总长10.5cm;北仓八的“三合鞘御刀子”,三刀全长分别为7.6cm、10.15cm、10.1cm。


    这些“刀子”的刀体形制,与后来日本刀的打刀刀鞘上所带的“小柄”非常接近。小柄,主要用于切割食物及应付日常生活之用。
而圣武天皇“绿”“斑”两刀和橘夫人奉物的一对刀形制,与我国出土的那些蹀躞带上的那些长餐刀,以及蒙古族、满族使用的带筷子餐刀极为相似。从这些刀的结构、形制及珍宝帐记载的用途看,那些小的“三合鞘御刀子”、“十合鞘御刀子”,显然是进餐时使用的物品。而长一些的如“绿牙拨缕把鞘御刀子”、“斑犀把白牙鞘御刀子”和“银饰嵌宝石唐短刀”,则是用来切割大块食物的。
   另外,北仓四号和六号还藏有两条标明是用来挂装这些刀子的腰带残片,名为“斑犀偃鼠皮御带”及“斑贝御带”。由于带体是植物纺织品和动物皮,因此均腐朽不存,残存一些带扣、带尾及带上的装饰品。其中的“斑犀偃鼠皮御带”,标明是挂装圣武天皇的“绿牙拨缕把鞘御刀子”、“斑犀把白牙鞘御刀子”和其他刀子所用,“斑贝御带”则挂装其它一些“刀子”。所有的这些“刀子”及两条腰带,在《国家珍宝帐》中都明确标明是御用的厨刀用具。
    从这种将两类形制不同的餐刀都挂于一条腰带上的情况看,这两条腰带只能是蹀躞带。因此我认为,这些刀具应都是流入日本的唐代用于蹀躞带的刀具,那两条腰带,则是蹀躞带残物。至远的认定结果,也应是完整的蹀躞带流入日本后,在日本本土进行仿造产生的变种而已。
     其实如结合蹀躞带是发源自游牧民族这一特征看,我们可发现蹀躞带上挂装的物品,都是适用于游牧民族野外生活和饮食习惯的用具,而非农耕文化产物。
     除契苾真和哕厥尚未能明确定论其为何物外,其余如手巾、纷帨、算袋、针筒这些是生活用杂具,砺石是磨刀石,火石是生火用的,佩刀、刀子是餐刀,这非常符合游牧民族日常生活特征和饮食习惯。
     游牧民族饮食以烧烤肉类为主,佩刀和刀子两物,略大的“佩刀”为分割大块生肉和日常切削之用,小的“刀子”则为进餐时所用的餐刀,符合肉食用具生熟分离的原则。也因此他们才分别带有手巾与纷帨,总不能用擦了一身油污的纷帨去擦脸吧。而随身的火石袋,更是游牧民族野外生活的必备品,到了近现代,蒙古族还有不少人依然佩带此物。
     因此,综合我国的出土文物和各种史料,及日本正仓院的刀具实物和《国家珍宝帐》记载看,“蹀躞七事”中“佩刀”的“佩”字,不是独立动词,不能与“刀”字拆分理解和使用,“佩刀”是一个完整的独立词组,指的是的切割用的大餐刀,“刀子”则进餐时使用的小餐刀。
     另外,《国家珍宝帐》记载中,还有不少“佩刀”的记载,如“黑作悬佩刀一口刃长一尺一寸九分……日并皇子常所佩持”,又有“宝庄悬佩刀一口,刃长一尺四寸五分”,这两刀尺寸都不大。但问题在于珍宝帐内还有很多其他佩刀的记载,刃长从一尺余到两尺多不等,形制也不尽相同,情况相当复杂,全无规范可言。这与日本自古以来就严谨而详尽的刀剑分类法则完全不符,可说是极为特殊的异常现象,堪称绝无仅有。
     《国家珍宝帐》在“佩刀”记载上出现这种全无一定之规、大违常理的特异现象,我猜测应是圣徳太子时期及此后一段时间内,日本大规模引进隋唐制度及生活用品时,因遣隋使、遣唐使们对“蹀躞七事”这种属于唐朝官员制度的内部礼仪概念不很清楚,对其中“佩刀”概念一知半解,于是在回国后望文生义,发展为将凡是悬挂之刀无论长短形制一概称为佩刀,最后出现了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这种混乱现象。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正仓院所藏的诸多“刀子”中,居然混有圣武天皇那两把形制与“银饰嵌宝石唐短刀”完全一致、却被名为“刀子”的佩刀,而圣徳太子妃奉物又被叫做“短刀”的奇怪现象。
2#
发表于 2012-6-1 22:35:19 | 只看该作者
文章詳盡細緻,看後對陌刀,鄣刀,横刀的認識加深了不少.個人認為陌刀可是現今人說的斬馬刀一類,鄣刀可為列陣時用的長刀.横刀是隨身佩帶用戰刀
3#
发表于 2012-11-28 00:11:32 | 只看该作者
{:4_144:}
4#
发表于 2013-7-29 10:51:49 | 只看该作者
凡涉及神性之刀剑,多以剑名以尊显其高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涤心斋古武备 ( 冀ICP备2021002448号 )

GMT+8, 2024-12-1 14:19 , Processed in 0.114448 second(s), 17 queries .

Copyright @ 2004-2015 www.dixinzh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